烦请各分支机构积极开展活动的通知
【发布时间】
2018-09-03
【来源】
【作者】
津地会〔2018〕15号
烦请各分支机构积极开展活动的通知
各分支机构负责人:
在我会2017年底召开的会员代表大会与理事会上,表决通过了《分支机构管理办法》,办法规定,分支机构需积极开展活动,并在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总结报秘书处。每年 12 月15日前,向秘书处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。
2018年已过去了三分之二,烦请各位负责人支持学会工作,发挥分支机构的作用,在百忙之中组织开展学术交流、培训、科普等活动。请及时与秘书处沟通开展活动事宜,在此深表谢意。
附件:
1:分支机构挂靠单位及负责人(2016年底换届会通过)。
2:分支机构管理办法(2017年底换届会通过)。
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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